5月18日,匈牙利国会通过打击洗钱犯罪的法律修正案。该法案要求有关单位机构出具一份基于交易流水账单的真实所有人情况登记。该登记的颁发和管理单位为匈牙利国家税务与海关总局。根据该法案,须进行真实所有人情况登记的单位机构为:在匈牙利注册或登记的经济组织和公民组织;信托关系中的受托人;拥有部分国有资本的协会组织(非国有资本部分占25%以上)。不须进行该登记的单位机构有:政党;专业及互助协会;公共基金会和政党基金会;受欧盟法律或等效国际法律规定约束的在规范市场上市的有限公司及欧洲的有限公司。
此外,匈牙利国会还全票通过了一项在出入欧盟边境时须对大额现金进行检查的法律。超过1万欧元的大额现金流动须向海关进行申报,未进行规范申报者会被处以罚款。若现金数额为1-2万欧元(约合人民币7.84-15.68万元),罚款金额为总额的10%;现金数额为2-5万欧元(约合人民币15.68-39.2万元),罚款金额为总额的30%;现金数额达到5万欧元(39.2万元)以上时,罚款金额为全部总额的一半。
该法律还将此申报义务扩展至易转换为现金的贵重物品上,如超过一定纯度的未加工黄金或金币;经邮政或包裹快递运输的现金等。
在一些情况下,海关当局有权以核实现金来源为目的冻结当事人现金的80%,以及不明所得他人现金的100%,为期30天。
据悉,该法律将于6月3日起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