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中央灾难安全对策本部于3月26日表示,为严防疫情扩散蔓延,决定将现行防疫响应级别(首都圈2级、非首都圈1.5级)再延长两周至4月11日。
此前3月15日已再度延长同等防疫级别至28日,同天发布的“保持社交距离调整方案”也将期限延长至4月11日。至此,该高强度防疫措施已持续近两个月。
本次延长在原有禁令不变的基础上加强了对公众场所的防疫管理,同时重点管制的公共设施从现有的24类增至33类,公众设施现有的“基本防疫守则”内容也从4项扩大到7项。政府表示截至4月4日是“基本防疫守则”变更内容的引导时间,在此期间内的违规行为不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