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蒙古国政府举行非例行工作会议,听取和讨论国家紧急情况委员会第26次扩大会议报告,并通过关于将疫情防控高度戒备状态期限再次延长15天直至7月31日的决议。
鉴于国内疫情防控情况,期间将适度放松疫情防控限制措施,允许经风险评估的个体企业、电影院、寺庙及儿童游乐场所等服务行业有序恢复正常营业活动,但继续关闭航空和陆路口岸,禁止外国人入境,停止体育场馆、游戏厅、酒吧等密闭场所聚集性活动。
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蒙古国政府于2月13日宣布进入疫情防控高度戒备状态,并于3月22日、4月28日、5月27日和6月30日分别把疫情防控高度戒备状态期限延长至4月30日、5月31日、6月30日和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