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尼亚卫生内阁秘书Mutahi Kagwe签署第41号公报补充文件,任何乘坐公共或私人交通工具而不戴口罩的情况或未能保持至少1米社交距离的行为被视为违法行为,将受到20000先令(约合人民币1331.1元)罚款、6个月监禁或两项并罚的处罚。
此外,该公报还规定,组织、商业实体、市场贸易商和任何封闭场所都要求在入口处提供洗手台,并提供肥皂或酒精洗手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