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消息,新西兰奥克兰一华人公司因违反海外投资法相关条款,在购买奥克兰一处地产时没有及时披露一名主要股东是外国人,被处罚金12.5万纽币(约合人民币62万元)。
据悉,该公司持股39%的主要持股人并非新西兰公民,所以该公司被视为海外个体,购买该处物业需要得到新西兰政府许可。法院认可该公司不了解法规情况,而对规定有误解的辩解,但仍认为不知情时应采取咨询措施来避免错误。法院最终裁定该公司支付1.5万纽币(约合人民币7.4万元)法庭费和12.5万纽币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