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措施
3月29日下午,韩国召开应对新冠肺炎中央灾难安全对策本部会议,会上决定,从4月1日零时起,不分国家和地区,将对所有入境者实行为期两周的义务隔离。 如果韩国国内没有住所,将在政府提供的设施中强制隔离两周,且费用自负。
法务部以《出入境管理法》第22条,为防止疫情从境外流入,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国家利益为依据发布该措施。违反该措施的外国人将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0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11万元)以下罚款。
不仅如此,对于违反隔离措施的外国人,还将在《检疫法》、《传染病预防法》的处罚范围之外另处有期徒刑或罚款。
3月6日,韩国政府对保健、手术用口罩的携带出境采取限制措施,由之前的300支降至30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