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消息,近日,一名38岁中国籍女士在坦桑尼亚达累斯萨拉姆区首府达累斯萨拉姆市基苏图(Kisutu)地方法院出庭受审。鉴于该名女士无犯罪前科,并当庭承认了未经坦桑尼亚中央银行(BoT)许可非法进行外汇交易的刑事指控,主审法官宣布从轻发落。
法院没收了该中国公民总计1.85788亿先令(约合人民币507433元)财产,根据裁决被收归坦桑尼亚政府所有。同时,还对其处以200万先令(约合人民币5468元)罚款或五年监禁的判决。该名女士选择缴纳罚款,避免了监禁。
此前,坦桑尼亚执法部门在达累斯萨拉姆市牡蛎湾(Oysterbay)的一家中国超市内,逮捕了这名涉嫌于2024年1月至5月期间在超市内进行非法外汇交易的中国籍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