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在众议院预算委员会上表示:“入国申请前两周内在中国湖北停留过的外国人,以及持有湖北省发行的护照的外国人,除特殊情况外,拒绝入境,且不论是否有症状。”此外,日本政府决定提前6天执行《传染病法》中指定传染病的相关政府条例,即2月1日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