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蒙古国政府举行会议,听取国家紧急状况委员会和卫生部等相关部门的建议,决定自4月10日早晨6时起全国进入为期15天的全民防灾高度戒备状态(蒙古国防灾级别从高到低为全民防灾高度戒备状态、高度戒备状态和日常戒备状态),至4月25日0时为止。
政府表示,戒备期间严禁社会车辆和人员在各省市之间流动。除应急管理、治安警察、医疗卫生、超级市场、水电暖供应、垃圾处理、燃料供应、邮政通信、银行等35个机构和行业限人限时运作之外,其余行业将全部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