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大检察厅公开提出《高级公职者犯罪调查处成立法》反对意见称,法案中包括了许多不合理条款。
大检察厅主张,高级公职者犯罪调查处、检方和警方应在《宪法》框架内各自担任角色,检方在调查初期即将调查内容通报调查处违反了政府组织体系的原理,尤其是存在高级公职者犯罪调查处有可能与青瓦台和执政党分享信息之虞。
律师有关团体则指出,这是检方不愿放下他们的权力。负责高级公职者犯罪调查事务的是犯罪调查处,检方理应将有关信息提供给调查处,检方不愿提供信息是想继续负责对高级公职者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