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消息,泰国首都曼谷市传染病委员做出决议,鉴于曼谷市新冠疫情趋缓,决定自10月16日至31日放宽对各类经营场所的防疫限制,允许下列场所营业至22时:商场、购物中心、便利店、集市、电影院、剧院、运动场、公园等。酒店、会展中心等场所可举办不超过50人参加的活动,禁止提供酒和含酒精饮料,须提供分餐服务,并适时通风换气。